遇见精选作文1000字

作者:橙汁儿 2020-07-15 12:32

  导读:“哎!这臭老妈,跟她要一百块钱零花零花都不愿意给,真是个小气鬼!如果我家像比尔.盖茨那么有钱那该多好...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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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转角遇见比尔.盖茨高三/1000字)

  “哎!这臭老妈,跟她要一百块钱零花零花都不愿意给,真是个小气鬼!如果我家像比尔.盖茨那么有钱那该多好啊----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真是快活呀!“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自言自语:“可惜呀,像我这种人天生就不可能拥有一个全球首富的家庭啊,也许这一辈子我也只能在电视上睹睹比尔.盖茨的风采罢了......“我漫无目的沮丧地走着,当走过一个转角时,突然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我定睛一看:“哦---我的天哪!比尔.盖茨?高大的身躯,慈祥的脸庞......这不就是我刚刚还在心里念叨的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先生吗?““对--对--对不起!“我手足无措的结结巴巴.“没关系!小朋友,你好!我是比尔.盖茨,很高兴认识你!“他亲切的握住我的手,问“孩子,你怎么啦?有什么心事可以告诉我吗?““天哪,他---他还真是比尔.盖茨先生呢!咦?他怎么会说中国话的?又怎么会到我们这么一个小地方来的?世上还真有这么离奇的事情发生吗?......“我心里在嘀嘀咕咕:“嗨,不想那么多啦,既然有缘遇见这样的大人物,我怎么能不珍惜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呢?““您好!比尔.盖茨先生!我叫婷婷,见到您真是太高兴啦!“我激动地说,并大胆地和他一边走一边聊了起来!

  我把自己刚刚的所思所想全部都告诉了比尔.盖茨先生,他听完后,语重心长地跟我说:“孩子,钱不是万能的!你跟我来,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比尔.盖茨先生就像一个慈祥而又亲切的老爷爷一样牵着我的手,一边说一边走向前面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别墅.当我踏进门的那一刻,便被眼前壮丽的景象所迷醉!天哪,墙壁是上等琥珀石砌成的,吊灯是南非金钻做成的,而地砖则是各式各样的宝石铺成的,屋中的家具,布景全是上等的皮具和丝绸......我目不暇接的欣赏着!可是,比尔.盖茨先生却没有停下来,而是带着我又来到了一座简陋的小屋前对我说:“孩子,这是我以前的家,当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是在这个地方生活,那时,我的家庭也并不富裕甚至是很贫穷的,我小时候穿的衣服用的东西全是富人家扔掉不要的!小时候的我就像一只离群的孤雁,所有的人都嘲笑我,都不和我一起玩!但我的父母亲却总是安慰我鼓励我! (旺旺作文网 Www.wwzW.net)

  我当时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一定不能再让别人嘲笑我,我要让我的父母亲过上这世界上最好最幸福的生活!“听到这里,我感觉到了两颗滚热的泪水滴在了我的手背上......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天天花爸爸妈妈辛苦赚来的钱,自己的学习却松懈下来,我居然没有察觉到时间过得匆匆了!比尔.盖茨先生小时候是多么的贫穷啊,可他经过自己的努力去奋斗去拼搏,才有了今天的辉煌成就!才有了名例全球第一的财富.......“比尔.盖茨先生,我知道您带我来这里的原因了,谢谢您为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一定要向您学习:好好加油努力,为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走向成功而打下坚实的基础!您放心,我不会辜负我父母亲对我的期望的!“我真诚的望着比尔.盖茨先生的眼睛,一刹间我突然感觉自己发现了这世界上最美的东西----那便是比尔.盖茨先生的眼睛:那一抹回忆的目光比珍珠还宝贵,比钻石还璀灿,比泉水还清澈,因为那里面透着浓浓的爱......“宝贝,醒醒,醒醒......快迟到了!“耳边突然传来了一阵温柔的叫声.“嗯,妈妈,怎么是你啊?“我伸了一个懒腰,呵哈哈......原来是一场黄梁美梦啊!

  不过,这个美梦却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道理,我想我会像梦中的比尔.盖茨先生说的那样:珍惜时光,好好努力学习!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全球女首富呢!呵呵.......

  第二篇:读书是一种“遇见”高一/1000字)

  读书是一种“遇见”。打开书本的刹那,就开启了一扇去往不同时空的大门,碰见各种各样的人,听说形形色色的事,接触不同年代留下来的思想精华。而选择怎样的“遇见”,读书人理应有属于自己的主动权。

  苏东坡说得好:“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那么,什么才是“所欲求者”?我想,除了要选择那些契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功课长进的书籍外,关键一定要按优中选优、精中选精的原则,去选读那些经受过时间和一代又一代读者淘洗的经典。须知,读一本经典抵得上读几十本、上百本普通之书。而对于那些平庸的书籍,我们还是少读或者不读为妙。那样的“遇见”,只是重复,只会无端损耗你去选择读一本经典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太不值得。

  交朋友要交五湖四海的朋友,读书当然也是“遇见”的人和事越多越好,读书面越广越好。读报看到一个材料:在当年的西南联大,许多教授在读书方面都是学贯中西,打通文理。因此,吴宓、陈岱孙、金岳霖、贺麟等能用中国话语、中国文化娴熟诠释西学;冯至讲《浮士德》时,可以用“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来诠释《浮士德》“一个越来越高尚越纯洁的努力,直到死亡”的主题。一些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教授,也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学识。物理学教授王竹溪编写《新部首大字典》,在语言学界颇有影响;化学系教授黄子卿工于书法,热爱旧体诗,时常与文学教授游国恩探讨诗歌;年轻的数学家华罗庚则对散曲充满热爱……

  读书的“遇见”,又并非不动脑筋地匆匆而过,而是一种主观能动的行为。换言之,一定要避免人云亦云的做法,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善于从无疑处读出有疑。诚如孟子所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据说,梁启超先生对于所读之书是不愿轻易相信的。他作《王荆公》,为搞清楚王安石新政的真相,不仅反复研读王临川全集,还参阅宋人文集笔记凡数十种。所以,当与《宋史》互相参证时,他始发现其中的一些以讹传讹抑或故意诋毁、污蔑的谬误,然后,他“一一详辩之”,以还原历史真相。这种实事求是的“遇见”方式,不仅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治学态度负责。

  从书本中来,到生活中去,则是一种以“遇见”叠加“遇见”而解疑释惑的有效方法。延伸或者跳出书本的平面“遇见”,而到现实的自然与社会中去作立体的“遇见”,其效果或许会更精彩,更生动。历史地理学家葛剑雄教授,就对读书与旅行之间的关系有着独到的理解。他说:“我是搞历史地理的,旅行有时会带来契机,长期解不开的谜解开了。我曾和凤凰卫视拍过‘告别三峡’的纪录片,就看到当地一个盐场,卤水直接从山里流出来,这种卤水看着普通,其实咸得不得了,直接放在锅里煮就成了盐。这里的盐场一直到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还在用,后来才停掉。我研究移民史,巴人曾迁到这里煮卤产盐,巴人为什么一度很强势,地盘能扩展那么大?他们控制着盐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原本,葛剑雄教授在读书中无法解开的疑窦,想不到因为一次拍纪录片的“遇见”,终于茅塞顿开。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现实自然与社会中的立体“遇见”,无疑是对书本知识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补充和佐证。

  想起杨绛先生说过:“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先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请高明,和他对质。”这无疑是对“读书是一种遇见”最生动的诠释。而一个会“串门”、常“遇见”的读书人,更让“读书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成为可能,水到渠成。

  第三篇:遇见的是谁初三/1000字)

  躺在公园的长椅上,他思索着明天该上哪儿弄些钱来,打游戏是没指望了,不过一两个馒头的钱应该还是可以的吧,毕竟一整天滴水未进,太难熬了。饿得睡不着,展望了未来后,又开始回忆过往。

  半个月前,他独自走到这个城镇。他清晰地记得,那天他的游戏人物即将做完任务满级,然而这么开心的一天之所以离家出走是因为在网吧遇见了一个人他父亲,他知道父亲素来不喜他打游戏,但往常也不过是多唠叨几句,今天却他看了看在击打下自动关机的电脑心情很复杂,连环任务只差一步了他又克制住心火,想了想父亲这么生气或许是因为自己没去参加考试,然后越想越生气,就像父亲素来不喜游戏一样,他也非常不喜考试。父亲如此看重成绩让他火很大,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因为从网吧跑出来就直接上路,他把身上从上到下摸了个遍,却也只有在网吧用剩的一丁点零钱。他想着要不潜回家去拿些钱,但又觉得若被发现了会很没面子。一路纠结中他来到了这个小城镇。好巧不巧,他仅剩的零钱也被一群乞丐抢了去,估计是乞丐们以为他是外来乞丐吧;好巧不巧,这一夜雨下得甚大,他晕乎乎地倒在雨水中,倒下前,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被雨衣包裹的身影,来不及反应就没了知觉。清晨,他发现自己在一座废弃的庙里,身旁有两个略带灰尘的馒头,下面压了一张纸,吃完馒头他认真地看了看那纸,“孩子,靠自己的努力生活下去吧,你能行。一位路人”,这字写得有些生硬,就像模仿着写出的一样,他也没多想,只感觉全身能量满满。随后的好几天一只在饭店勤奋地洗碗,饭店的阿姨们看他小小年纪就出来做工很是怜悯,因此对他也算照顾。然而没多久,他发现了这座小镇上唯一的网吧,在加上没有父亲的管教,从此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椅子硌得他有些疼,翻了个身,回忆也结束了,快到黎明时他终于睡着了。没睡多久,就被公园的嘈杂声惊醒,他一下就从长椅上跳下来,准备一天的拼搏。然而,当他看到路人装在衣包里半露的手机时,心底一个声音突然出现,“去吧,拿了它”,说干就干,他跟上那个人,当手正要伸出去时,却被一个人紧紧拉住,他心想“唉,世上还有哪个贼有我倒霉,刚出手就遇上警察”,一回头,突然有些震惊,“今天遇见的这个人与那天晚上的真像”,不同的只是这人披的是黑斗篷。神秘人拉着他坐到一旁的石阶上,“孩子,你要知道,困境不会把我们打倒,真正可怕的是自甘堕落”,这声音如同笔迹一样带着刻意的伪装。但一瞬间,他感觉脑中被狠狠地敲击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却想了很多,譬如怎样面对挫折,怎样才不是自甘堕落,甚至想起了被他抛在家乡的父亲。蓦然间他站起来,宣誓一般地说,“我一定要努力,然后风风光光地回家,让父亲看看”。他信心满满地看着天边的落日,没有注意神秘人嘴边挂着满意的笑已经走远。

  此后的十几年中,他将属于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再没有去过网吧。十几年中,他也遇见过几次神秘人,然而又不敢肯定是不是同一人,虽然总是一成不变的黑色斗篷,而身形却有不同,简单来说就是越发没有先前的高大,他想或许是某个慈善组织吧,因为他们总是出现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当他最后一次遇见收慈善组织的成员时,他发现这个成员的背影很苍老很消瘦,没由来地想起了家中的父亲。于是,唤来司机,回家。

  回到阔别十多年的房子,找到挂在身上很久很久却没舍得扔的一把钥匙,开门的瞬间有点忐忑,看到房门被打开,不由得舒了口气。他试探着唤了几声父亲,却发现没有人,有一阵失落,打算出去在院子里散着步等父亲回来。推门的瞬间却发现外面有人正拉门准备进来,门开了,他又遇见了一身黑斗篷的神秘人。

  第四篇:遇见你,是我最完美的邂逅初二/1000字)

  他,打架斗殴、饮酒抽烟、不穿校服、染头烫发,无论在老师眼里,还是学生看来,他内外都是一个坏学生。逃课从来都是他的拿手好戏,换学校更是家常便饭。但无论是在哪个学校,家里的电话最常报到的就是他的班主任。而关于大学,他没有想过这个严肃的问题,他之所以还在读高中压根就是“听”家里人的安排。直到高二那年因打架又被转校,来到了新的班级遇到了她。她,学校的校花。她是一个勤奋向上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不仅品学兼优,而且温柔善良、更是学校培养的重点对象。在学生眼里,她让女生嫉妒得红了眼,因为追她的人都可以排几条街了,更赢得不少外校男生的青睐。

  就高中的老师资深的教学经验,老师管教坏学生的方法就是让好学生坐在坏学生的旁边。毫无疑问,他被安排到她的后面。从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了自己要堕入爱河了,特别是她那樱桃小嘴发出那让人如痴如醉的甜蜜声音,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学霸了,从此她的背影是他坚持上课不睡觉的唯一理由。

  喜欢是喜欢,却不一定要说出来。年轻时,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最突出的表现方法就是不断作弄她,这个男孩子喜欢女孩子的表现,似乎连男生自己也没有发觉。

  随着他的捣蛋行为的进行,他发现原来她除了是一个好学生外,也有捣蛋的一面。她也有坏学生的一面,只是当好学生久了,大家都习惯了她这个好学生的形象,而他和她的关系也逐日好起来。

  突然有一天,她对他说:“其实你那么多鬼点子,相信智商不会低,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如果你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差。”他沉默,没有说话。

  他喜欢她,却不敢对她说。他知道在品学兼优的她的面前,自己是那么的卑微。他知道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有资格配得上她,于是,他决定努力学习,只为跟上她的脚步。

  他开始拒绝那些所谓的酒肉朋友,穿起那件久违的校服,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架,头发也变成了以前自己总是嘲笑的学生平头。

  他以前的“朋友”说他变了,他笑一笑:“人总要成长。”

  老师、同学也说他变了,他摸摸头,红了脸:“以前不懂事。”

  她也说他变了,他扬起嘴角:“你以为啊!小心点,哥很快就超越你。”

  从此,他真的做个好学生,以前上课都是迟到,早退,逃课的,如今,不仅没有迟到,没有早退,没有逃课,相反,每天来得比谁都早,走得比谁的晚。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努力一点,就跟不上她的脚步,更没有资格在毕业后跟她表白。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如此疯狂的,为了一个人忘了时间,忘了一切,只为做更好的自己,一个配得上那个人的自己。

  青春时的喜欢是最单纯的,也是最暧昧的,更是最动心思的。他,每天起得老早的,只为背几十个单词,看多几道计算题,那么回学校,他就有跟她讨论的话题了,这样他才可以有更多和她接触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源源不断的动力才支撑自己走下去。

  果然,在他的努力和她的辅导下,他的成绩有了质的飞跃,他在高考前的最后一次大考中,一度跃进了年级前十。

  高考前一个星期,大家都在为高考作最后的冲刺,而他却约她到学校门口的奶茶店喝奶茶,说是答谢她对他的辅导。

  她捧着奶茶,笑嘻嘻,漂亮的小脸蛋显得更加迷人。

  他问她,高考后,想去哪个城市读大学。

  她说北京,然后反问他的去向。

  他说,上海。

  然后俩人对笑一下,似乎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终于,高考在炎热的夏天结束了,青春似乎也在毕业那天老去。

  后来,他去了北京上大学,而她去了上海。再后来,他们都出来工作了。再次见面已经是五年后了,他们都说彼此都好逗,他去了她想去的北京,而她却去了他想去的上海。

  俩人互问对方原因,答案是一样的:因为那里有你!

  第五篇:读书是一种“遇见”(高一/1000字)

  读书是一种“遇见”。打开书本的刹那,就开启了一扇去往不同时空的大门,碰见各种各样的人,听说形形色色的事,接触不同年代留下来的思想精华。而选择怎样的“遇见”,读书人理应有属于自己的主动权。

  苏东坡说得好:“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那么,什么才是“所欲求者”?我想,除了要选择那些契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功课长进的书籍外,关键一定要按优中选优、精中选精的原则,去选读那些经受过时间和一代又一代读者淘洗的经典。须知,读一本经典抵得上读几十本、上百本普通之书。而对于那些平庸的书籍,我们还是少读或者不读为妙。那样的“遇见”,只是重复,只会无端损耗你去选择读一本经典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太不值得。

  交朋友要交五湖四海的朋友,读书当然也是“遇见”的人和事越多越好,读书面越广越好。读报看到一个材料:在当年的西南联大,许多教授在读书方面都是学贯中西,打通文理。因此,吴宓、陈岱孙、金岳霖、贺麟等能用中国话语、中国文化娴熟诠释西学;冯至讲《浮士德》时,可以用“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来诠释《浮士德》“一个越来越高尚越纯洁的努力,直到死亡”的主题。一些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教授,也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学识。物理学教授王竹溪编写《新部首大字典》,在语言学界颇有影响;化学系教授黄子卿工于书法,热爱旧体诗,时常与文学教授游国恩探讨诗歌;年轻的数学家华罗庚则对散曲充满热爱

  读书的“遇见”,又并非不动脑筋地匆匆而过,而是一种主观能动的行为。换言之,一定要避免人云亦云的做法,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善于从无疑处读出有疑。诚如孟子所云,“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据说,梁启超先生对于所读之书是不愿轻易相信的。他作《王荆公》,为搞清楚王安石新政的真相,不仅反复研读王临川全集,还参阅宋人文集笔记凡数十种。所以,当与《宋史》互相参证时,他始发现其中的一些以讹传讹抑或故意诋毁、污蔑的谬误,然后,他“一一详辩之”,以还原历史真相。这种实事求是的“遇见”方式,不仅是对历史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治学态度负责。

  从书本中来,到生活中去,则是一种以“遇见”叠加“遇见”而解疑释惑的有效方法。延伸或者跳出书本的平面“遇见”,而到现实的自然与社会中去作立体的“遇见”,其效果或许会更精彩,更生动。历史地理学家葛剑雄教授,就对读书与旅行之间的关系有着独到的理解。他说:“我是搞历史地理的,旅行有时会带来契机,长期解不开的谜解开了。我曾和凤凰卫视拍过告别三峡的纪录片,就看到当地一个盐场,卤水直接从山里流出来,这种卤水看着普通,其实咸得不得了,直接放在锅里煮就成了盐。这里的盐场一直到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还在用,后来才停掉。我研究移民史,巴人曾迁到这里煮卤产盐,巴人为什么一度很强势,地盘能扩展那么大?他们控制着盐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原本,葛剑雄教授在读书中无法解开的疑窦,想不到因为一次拍纪录片的“遇见”,终于茅塞顿开。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现实自然与社会中的立体“遇见”,无疑是对书本知识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补充和佐证。

  想起杨绛先生说过:“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先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请高明,和他对质。”这无疑是对“读书是一种遇见”最生动的诠释。而一个会“串门”、常“遇见”的读书人,更让“读书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成为可能,水到渠成。

  第六篇:遇见你是最幸福的事(初二/1000字)

  你是我生命里无息的花开,今生爱上你,注定是一种流泪的幸福。握着你寄来的红豆,我含笑舞青袖。念你白衣胜雪,念你青丝情话,纵使韶华易逝,烟花易冷,也注定为你在相思河畔伫守千年。不管你身在何方,只想对你说:无论是归鸿无信,落红成阵的凄凉,还是揉篆烛残,徒留水中捞月的喟叹,对你我始终是衣带渐宽终不悔,日夜织梦绕重楼,永难挥去的痴恋。独自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眼里是无边的空洞。以为走进喧嚣就可以逃避寂寞,谁知寂寞如影随形,依然纠缠不休。

  我把目光凝成一根坚韧的弦,企图穿透这万里长空,用翦翦柔情的双眸把千里之外的你深深凝视。然,风,吹散了记忆,那曾经的喃喃低语,那曾经烟雨桥上的相拥相依,那琴箫相伴的昨日,还有那些刻骨铭心的点点滴滴,犹如漫天飞舞的尘沙,落得眼眸潮湿。如今,我该用什么来祭奠你我的相遇?

  茫然回顾,纵有千般情愫,已然伶仃成孤身为戏。为何这深爱只惹得红尘婉约、相思缥缈?为何这痴爱只落得天涯一方、万花凋零?

  你,凄苦一笑,抱琴而去,处处残留下来的只是收之不尽的殇。

  青烟浮云,人生如梦。你的无音,成了剧情落幕最大的遗憾;你的无言,刻画成我今生最深的疼痛。咫尺的距离却如天涯般遥远,离别的日子里,我斟泪为酒,常常宿醉。在一个个寂寞无助的夜里,习惯了将自己安置在角落里,梳理伤痛、梳理回忆。

  原来,相逢是一场未知的劫,相爱是一场前尘的赎罪,相离是一场今生的成全。一声曲调的轻叹,一个音节的沉落,其实就是思念时走湿的墨迹。

  真的很想在一豆青灯里,就着昏黄的光,读一段心经,听一段梵音,洗尽风尘、洗尽铅华,让素笺上的文字远离尘世的喧嚣,轻舞成一种别样的情致。

  曾经最幸福的时光就是与你轻挽衣袖,卷起星月微影,于云烟深处,琴韵里,泼一谷醇意芬芳。于幻意朦胧里,纳风横箫,润墨勾勒一幅幅蝶恋花影。我永远都忘不了昔日并肩夕阳下,相依古桥上,嬉戏水榭凉亭,流连沙滩柳堤,双双醉倒在一壶栉风沐雨的梦境中……

  离雁飞过寂寞的孤单,时光消散成千年般的悠长,绵长了苦涩,明媚了忧伤,远方的你是否也如我一样,孤影弦月依西楼,冷风凄露绾新愁,在孤单的日子里,捧一手碎影,浅诉着离伤?

  静立在梧桐树下,舒卷一帘幽梦,眼前纷纷飘落的梧桐叶,可有你深情的叮咛,可有你吟落的片片心语?飘落的梧桐叶散落在我身上,那是你寄来的相思么?一阕宋词,字字声声里,清风舞乱了婉约,明月唱碎了清丽,是不是曾经的一对痴男怨女,对着爱情的空杯,把寸寸相思,都还给了曾经?

  落叶,如蝴蝶般旋转,凄美而苍凉,也许,红尘事,总有伤。

  落叶满地,散落心伤,眼前眼角你的影子始终在摇;流沙漫天,舞尽苍茫,红尘内外我的期待依旧在飞。

  饮一杯桑田红酒,枕一泓沧海秋水,梦里梦外,我把这份爱恋用心过滤成最美的纯洁。那堤前千丝万缕的烟柳,飘舞着我欲诉未休的情意。

  那年的花,开了又败,每一季我都用真心灌溉,不管能不能换来永远的盛开,这份痴心、这份爱慕绝不更改。所有的悲欢泪流,幸福落寞,为了曾有的约定,我照单全收。

  身处一片喧嚣,心守一份宁静。白衣、素手,我捧着珍惜,此刻,终于,我读懂了你曾经印刻在雪花上的诗,听懂了你曾经飘落于雨中的歌。

  那种温暖真真切切的来过,萍水相逢你却给我那么多,最美红尘,我感谢你走进我的生命!呤一首清词,拈花成韵间,用驿动的心,携一缕红豆情思,站在八月的枝头继续为你浅吟低唱。

  遥看一朵花的嫣红,挥动风中蕴涵希望诗意的笔,在凝思的眉睫间,任珍藏于心灵深处最浓的情思,静静于指尖绽放,将心遇的美丽写成今生无悔的完美。

  第七篇:全世界遇见一个我(高三/1000字)

  我赤手空拳来到这世界,为一眼新生。题记

  存在,是一场孤独的旅行。记住与被记住,差距甚远,而心灵的远方与故土的远方,只在黎夕。惊艳时光的人,或流芳一世,或臭名昭彰,两种不同的存在,也只在黎夕。今天,我只想平平淡淡不计功名地聊聊自己的故事。

  黎

  我不能平平庸庸。

  梦想是停滞不前者,羡慕不来的旅行。

  进入高中的第一天,我就深深地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学科难度成倍成倍地增长着,而我的水平还停留在初三那年。保持着初中的学习习惯,课前不预习。因此第一天我就碰到了大麻烦。数学课没了自主预习的十分钟,也没有老师唠唠叨叨的自我介绍

  一切都变成了高中数学的模样,老师讲着,我也就游离着。状态调整了半个小时,好不容易跟上了数学老师的节奏,没几分钟,铃声响了。这节课的结果是,布置的作业只能大眼瞪小眼。晚自习的大部分时间,都浪费了,因为我不会。

  我应该想想怎么解决了。下晚自习已经十点,回家路上,心里恍恍惚惚,像是在找些什么。没错,我是在找那个曾经的我。

  我可以努力,但是我很懒。我可以更努力,但是我不愿意。我可以所有都是自我感觉,这样的我,不值得被提笔。

  回到家,点亮台灯,翻开数学书。望着一个个窗户,都燃着灯。可能这是学区房唯一的好处,时刻提醒着我不能松懈。但是,我又发呆了。“他们燃着光,点亮窗。真的是在努力学习吗?会不会也像我一样,在想着种种。”一瞬,被灯下的飞蛾惊着。它不顾一切地往光源冲,即便等待它的是焚身。我下意识的关了灯,然而它并没有离开,听着它扑哧扑哧呼扇着翅膀的声音。我感觉到了它的渴望。

  开灯后,它对于光的渴望越发强烈。好几次的扑闪都让灯光暗下来,在数学书上全是它的缩影。我看到了它的努力。

  点着灯,预习着也复习着。一个小时后,我弄懂了学习的内容,也明白了努力的意义。其实飞蛾比我努力,它知道向着信仰靠近,哪怕是焚身的代价。因为它冷,所以它一个劲地靠近,即便是光源背后的余温,也能让它暖和良久。而我对待学习的态度,往往是敷衍,我也知道我想要什么,但是我懒。从飞蛾扑闪着翅膀,感受余温时,我已和它的世界相遇,因为我们共同追逐光亮。

  突然被一阵凉意惊醒,我趴在书桌上,手里还抱着那本数学书。看了看挂在墙上,滴滴答答走着的挂钟,已然三点。望望窗外,灯火依旧明亮。

  那一瞬,便是我努力的开始。很幸运,我看到了三点的灯火,照亮了我努力的方向。揉揉眼,毫无负担地睡去。那一刻,我做到了被要求的事,也找到了自我要求的远方。

  茕茕孑立,不畏惧,我在黎明的起点。

  夕

  我更不能普普通通。

  梦想是明知道结果,还是要试一试的长跑。

  在紧紧张张的高中生活里,我愿意挤一挤那拥挤不堪的时间。人生在世几十年,能够实现自己才最重要。我愿意在空余的时间写写自己,也愿意写写花花草草,一切能够让我提笔的东西,我都怀有一颗虔诚的心在感悟。

  不管我身处何种境地,文字都会是心灵的远方。谁都有努力的方向,或大或小,或宽或窄。我相信,只要恪守,便是永恒。

  业余的写写,有太多太多的不足。但人的一生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懂得去欣赏,去进步,写出来的便是最好的作品。

  尽管是在现代化的信息时代,也有许多人对执笔者误解颇深。走在这一条路上,可能会得到鲜花,又或许会收获嘘声不论是赞美还是批判,我希望,我能把手上这支笔握到暮年古稀。

  踽踽独行,不孤独,我在相似的路上等你。

  执一支笔,点一盏灯,回想人世沧桑,闯到暮年古稀。

  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虽然我现在依旧茕茕孑立,踽踽独行,但心灵的黎夕,都源于我。

  我镌刻时光离开这世界,为一梦天堂。

  后记

  第八篇:初冬,心中那抹倾心遇见(初三/1000字)

  喜欢紫色是每个人的情怀,对于紫色是怎样的,而我从何时爱上紫色,那是每一人的遇见。——题记

  蓦入深秋,心中总有一种无尽的清愁,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只是这平凡如水的日子,在每一个阳光升起的时候重复着昨天。一路风尘,多少沉积的往事在秋天晕染下成了一首秋天的歌。

  或许每个人都有一段伤心往事,我知道每个人的人生里,只有不同的成长,我们收获的也许是相同的人生感悟,知足,快乐,忧伤,优雅。紫色是优雅的,每个人心境都有一种优雅,或伤,或痛,都在优雅中把心底的一份心伤掩藏,去面对阳光。优雅气质也是在岁月感悟中修来的,当遇到一些挫折,我们可以优雅的越过去,经历越多那种平静的底气越足,在岁月里我们才不会被左右。

  曾几时何,喜欢紫色也是偶然,那时的紫色只是一种梦想。有一天看到一片紫色晕染的天空,心中的惆怅也被舒展开来,生活的快乐总是在身边,如果融合心境那紫色就是我的心情。

  都说紫色是女人的最爱,更懂其中含义,试问你们真的懂吗?我不知道,男人喜欢紫色或许是个意外吧,你也不必知道,每个人都是一种心情,喜欢随心吧!或者更有一段凄美的故事,你懂,或者不懂,心底的紫色只属于自己的一道风景。

  喜欢紫色的柔和,它总会给我一个温暖的向往,让心不再冷漠。有时候我喜欢安静,轻柔灯光可以幻化成紫色,流淌的音乐把心揉碎了,再静静地把快乐拼起,把忧伤丢掉,微笑中最懂的就是自己喜欢那一抹柔和。

  喜欢紫色的忧郁,但不消沉,淡淡的心情中它总会牵动我的心,忧郁也是一种美,也是一种坚韧吧,许多的路我也走过了,从来是快乐和忧郁并存的。读懂一朵花,也就读懂了自己,所有遇见里,心存一份美好,那忧郁就是阳光下的一朵花儿。

  说起花儿,紫色的丁香花是最具有故事的,想起五月的那篇《那一季的芬芳,你是我的丁香花》,对紫色的钟爱就如爱一个丁香花般的女子,所有的期盼在季节里,因为美好而眷恋。

  喜欢紫色的勇气,紫色在所有颜色中是最安静的,不张扬,不骄傲,隐隐之中透着不凡,就如生命里最具有希望的星光。小时候,我最难过时不知道生活是什么?几次想放弃,一个人习惯了寒冬的夜,那个时候我在农村工作,一膛火炉,一杯白酒,一本日记,窗外雪花飞舞,思潮低首回旋,炉火正旺,紫蓝色火焰成为这个寒夜的温暖,紫色的勇气穿过心灵,这人生没什么苦难,就怕是一颗消沉的心。

  喜欢紫色的神秘,可是久了你会发现这个世上根本没有神秘,在读懂紫色柔情中,所谓的神秘只是自己心灵的迷茫,故作神秘,也是在欺骗自己。喜欢是来自心底的,就如一叶平凡在秋之季会凋落,喜欢也是真诚的,心灵的凝望,就如你我之间没有距离,我就像紫色一样平凡而神秘。

  紫色也是一种沉稳,温和色彩,不温,不燥,或许是岁月沉淀,给人依靠的感觉。紫色也是一种随和,随遇而安,就是我的心态,所有的忧伤在记忆中一点点变成快乐音符。喜欢紫色的沉稳,也就不会迷失,心的喜悦是需要你自己去体会。

  喜欢紫色的浪漫,浪漫对于任何人都是幸福的,一点的感动却是生命里忘不掉的记忆。浪漫也是唯一的,也需要一等的心情,难过时不觉得悲伤,痛苦无助时不觉得落寞,而我追求的只是点滴的,在诗意里寻找那一丝浪漫,有时候喜欢就是那样简单。

  曾以为紫色是秋天的蝴蝶,飞过目光,却是你最懂的关怀;曾以为紫色是梦想,心中向往,一路上没有了孤单。望着飘飞的落叶,秋天的歌有多少往事在温柔的紫色里成为时空印记。只为那一抹心动的紫,我才那样坚强。

  淡淡的生活淡淡品,淡淡的忧愁淡淡的喜欢,因为遇见就是心中的缘,那一份爱在紫色里永恒。

  第九篇:我在红尘中遇见你六年级/1000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一抹幽香。深居幽谷,红笺秀字,梦里山塘。

  崔护伤心,桃花芳菲,人面何方?

  披风披雨,寻寻觅觅,半世沧桑。

  陌上相逢,沉吟一句,蒹葭苍苍。

  桃笺欲写,芳心欲展,最费思量……

  ——题记

  你在墨里唏嘘,我在云端旖旎。我们如此默契,连同相见时的言语。不曾有更多的表示,你也只是窃窃地问了我一句:江南桃花已开,可否寄君春一枝?于是便有了我们的故事……

  你说,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我是你幻想的天堂,是《诗经》里的新娘,是开在你骨头上的桃花,玉蕊楚楚,娇羞欲燃,充满妩媚婀娜、摄人心魄的浪漫。

  我说,我不过就是那水中的一朵白莲,独自芳菲,独自落寞,不悲不喜,不愁不怨,早已看淡了俗世凡尘,亭亭净植,出泥不染。

  你说,越是高雅的,就越寂寞。大凡世上的美人,都是极其寂寞的。静到极处,才能美到极处。我内心的孤独是抹不掉的悲天悯人的大爱,是那一缕古雅的情怀,清香自远。

  霎时间,我的心,不由得,一阵震颤……

  我说,我就如同那个武陵人,一次误入了桃花源,从此,便迷失了来时的路。身在尘世,心却在桃源。不肯将尘封的芳心轻易开启。

  你说,我就是你的桃花源,你才是那个武陵人。寻寻觅觅,走过千山,寻遍万水,过幽村叠翠,曲径烟桥,方寻得桃源,淡雅飘逸,最是神迷。

  我笑而不言,羞而不语。也许,心灵的感应是需要时间的,所有的感应都在缓缓地渗透中完成,如同润物细无声的春雨……

  你说我的笔锋睿智,汹涌磅礴,富有王气,不只是小女子的凄美婉丽,胸中自有天下,金戈铁马。

  我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一蓑烟雨后心已成天涯倦客,晓风残月也换做了铁板铜琶。

  你说,佳人如玉,温婉如初,几番风雨,半盏清茶,最欣赏我历经沧桑后的笑靥如花。

  我说,春江花月谁人看,秋窗风雨卷尘沙,闲来小园,徘徊香径,独看夕阳西下……

  你不再多言,竟默默地为我写下了动人的词章,将我的容颜勾勒成西子王嫱。

  你不会知道,我有怎样的感动,有怎样的痴狂。若非前世痴情种,哪费词笺数百张?

  也许,你就是我宿命中的知己。我不忍再躲避,不忍再逃亡……

  但我害怕对你说出心中的欢喜,哪怕只有那一个字。你可知道,这个字,在我心中有多重?我从不敢轻易说出口,我怕,我怕,一说出口,就会失去……越是欢喜,越是珍视,我越是小心翼翼,不敢轻易触碰那个字,只将这份欢喜深深地放在心底。

  原来我们是天生的默契,孤高的外表下都有着一颗多情热烈的心。我在红尘中遇见你,再多的委屈都不算委屈。我在暗想,何为知己?其实,也并非要完全相似。只要你能读懂我的眼神,我的言语,我散发出来的气息,就已珍惜,此生足矣!

  淡极始知花更艳,让我们一直就这样淡淡地相处,淡淡地陪伴。大凡上来就浓烈的,想来都不可能持久。请原谅我不是李白,不能开篇就是高潮,继而高潮不断。我只能在淡淡的香氛中慢慢酝酿出一种至真至纯至善至美的情愫,对你,温柔的,细细地,倾诉,一语澜潸……

  紫草频熏,陌上芳华。诗书绿绮,轻雾笼纱,世上最好的相遇也许就是在彼此曾经沧海后的相逢一笑,你能认出我就是五百年前在佛前许愿,为你盛开的那树繁花。

  桃之夭夭,娇容灿灿,纵使不言俏,瓣瓣犹真,朵朵消魂。你白衣胜雪,笑容清绝,乱了心绪,颤了花枝,独恋东君。

  今生情缘不负相思引,绻帘幽梦,抒一纸相思墨香。一份真情,即使低入尘埃,也如愿以偿。半世流离,你我已经有多太多的离殇,不想再错过今生,执手泪眼彷徨。于是,我取出琴弦,轻轻地为你弹唱,此情何时休,此情何时已?红尘漠漠,蒹葭苍苍,纵使山高水长,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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