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为话题的初三作文

作者:橙汁儿 2020-06-21 10:15

  导读:欢迎阅读,喜欢记得常来哦!内容简介:“魏武挥鞭指,峥嵘岁月愁。临东观海态,止渴望梅谋。跃马千军怯,挥戈将命休。能臣逢治世,乱世令诸侯。”... 觉得不错就继续看完以全文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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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遇见为题的初三/1000字

  “魏武挥鞭指,峥嵘岁月愁。临东观海态,止渴望梅谋。跃马千军怯,挥戈将命休。能臣逢治世,乱世令诸侯。”

  翻开《三国志》,在战鼓声声中,我遇见了你,那个千百年来,被千万人唾弃辱骂的白脸奸臣曹操。

  你总戴上了多个面具,让我读不懂,看不透。你聪明绝顶,有时却又愚不可及;你奸诈狡猾,有时却又坦率而又真诚;你有时宽宏大度,有时却又心胸狭隘。你曾吟过“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诗句,又曾放过“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狠言狠语。你的这么多面,哪一面才是真正的你,真实的你?

  的确,你不能被称为英雄。你有过肆意屠杀百姓的罪行;你贪好美色,常横刀夺爱,强占他人之妻;你挟天子以令诸侯,任性地斩杀文官武将,只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利益。因为这些,几百年来,你被千万人辱骂,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无法抹去你的军事才能,你的文学造诣。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遇见了求贤若渴的你三下招贤榜,广纳贤才异士。你对贤才的渴望比起那三顾茅庐的刘备有过之而无不及。你有着远大的抱负,期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周公吐哺”使“天下归心”。“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我遇见了意气风发的你。你登上石碣山,俯瞰沧海的激流澎湃,心中的豪情壮志满溢而出,你捋袖挥笔,将你对未来的期盼凝成了一句句的诗行,汇成了一首壮歌,萦绕在石碣山上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是呀,壮心不已。你有着宽广的胸襟和不屈于天命的伟大理想和抱负。无论何时,只要我轻轻吟起这句诗歌,总会被蕴含其中的积极乐观,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旺旺作文网 Www.wwzW.net)

  “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我遇见了暴虐而又脆弱的你。其实,你说这句话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台阶下罢了。误杀吕伯奢一家,你的心里也是凄凉而又悲伤的,你只好自我辩解,自我排遣,自我安慰一下,很勉强地为自己的错误做一个辩解。你将自己的懊恼悔恨隐藏在背后,你用你的强势掩盖了你的脆弱,也让天下人误解了你。“挟天子以令诸侯”,我看见了奸诈狡猾的你,其实那不是你的本意。你本想做一个治世之中的能臣,可你偏偏出生在了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于是你想做一个乱世之中的英雄,想要使天下重归太平。可是你前有狼后有虎,前有袁绍后有董卓,要想摆脱困境,你只能选择做一个奸雄,一个被人辱骂的奸雄。

  我遇见了你,遇见了你的这么多面,才知道,原来,那些都是你。你将奸诈狡猾暴虐表现得自然而又从容。你将你的脆弱用强势掩盖。是,你是一个奸雄,但你是一个可爱的奸雄。

  感谢你,让我遇见了你这个可爱伟大的人。

  【二】:遇见(初三/1000字)

  有些人遇见是三生有幸,有些人遇见是倒了八辈子霉。比如我遇见了这只金毛,那肯定是倒了几十辈的霉啊。题记

  我家来了只会说话的金毛狗子!这实在是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特别是当我一觉睡醒,却看见一个硕大的狗头晃着耳朵对我说:“孤独的两脚怪,你好,我是伟大的狗神”的时候。

  我一边在心里默念“爱国民主文明和谐”,一边问:“狗神?那你岂不是很厉害,你是二郎犬,还是史努比?”

  金毛得意地笑:“我可比它们厉害多了!”

  它所说的“厉害”包括:告诉我街边独眼流浪狗与边牧决斗的故事;把它掉下来的毛集中在一起做毛笔;四处乱跑及抓烂我的沙发等等。

  最初时,我还激动地问过它:“狗子,你去过被海豚追逐的薄荷岛吗?去过色彩斑斓的五渔村吗?”

  但是这厮从来没回答过我,自顾自专心地刨沙发。这种破坏的事,都被它归纳于“厉害”。

  能让我原谅它抓烂我沙发的原因是,自从狗子来我家以后,我确实不再显得那样悲伤而孤独了。任谁家有只狗毛横飞、活蹦乱跳的狗子祖宗,都不会有多余的时间唉声叹气的。

  就连我妈都对我说:“西蒙,你最近开朗了很多诶。”

  狗子待我还是不错的。我看电视,它就躺下来给我当脚垫;我开心的时候,它会围着我摇晃尾巴或是转圈;每次我从学校回家,它都能第一时间丢下它的橡皮球或平板,奔向我身边。

  做完这些,它都会问:“两脚怪西蒙,是不是觉得遇见我是你的福气呀?”

  我一边抖掉身上的狗毛,一边回答:“呸。”

  狗子叹气,摇着脑袋说:“口是心非的两脚怪。”

  有一天,我从聚会回家,狗子如往常一般扑到我身上,然后说:“西蒙,我要离开了。”

  狗子说:“实话告诉你,”其实我一点都不厉害。开始那么说,不过是拍你扔掉我。被海豚追逐的薄荷岛,色彩斑斓的五渔村,最美的地方我都去不了。你家、你家门口的院子,还有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我抹着眼泪说:“放屁,我是心疼被你抓坏的沙发。”

  狗子努力笑笑,好像想说什么,但它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它金色的身体越来越小,最后变成细碎的光,摇摇晃晃冲向夜空。

  在人生途中,毫无疑问,我们将会遇到荆棘或深谷,但请你坚信,在你最艰难和无助的时候,你一定会遇见什么,一个人,一条狗甚至一棵树,会借给你肩膀,送给你一个带着狗毛暖呼呼的拥抱,会给你枝条和满树繁华。你将会遇见这些,它们会是你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暗无天日时继续前行的勇气。它们用细碎的温柔指引我们走向一个地方,那里万物明媚温暖,星辰触手可及。

  狗子,有件事我一直没来得及告诉你:遇见你,我十生有幸。

  狗神,神奇的物种,在所有孤独的人身边,给人们带去温暖后变成星星,期待所有遇见。后记

  【三】:遇见(初三/1000字)

  微风吹花香,黑夜藏起方向,夜行的人不知所措,遇见你,是唯一的光。

  题记

  夜,仿佛无边无际,渺远的天宇,似一只打翻了的墨碟,墨色蕴染,深灰的层积云密不透风地席卷了黛色的苍穹,寂静夏夜里只听得我沉重的呼吸声,如一直嘶鸣的风箱闷热的天气,我实在难耐,鼻炎又犯了。

  看我夜里难受得蜷缩成一个虾米状,爸妈决定驱车带我去上海治疗。

  不曾想到,那一次无意遇见,令我终身难忘。

  步入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一阵浓郁的酒精味便扑鼻而来,我努力嗅着,竟莫名得感到安心清爽。

  排队,挂号,取病历,习惯性一瞥,专家门诊,门诊医生:陶磊,这个名字一下映入眼帘,该是个和蔼亲切的医生,我暗自想。

  步入诊室,一位秀颀的中年男子端坐于桌前。一身干净得看不出一丝褶皱的白大褂,干练的短发,一副金丝边眼镜背后,深邃的双眸散发出智慧的光芒。诊室有点阴暗,唯有一缕金色的阳光透过洁净的窗,跳跃点亮一隅。

  并不和蔼,也不甚亲切。我望着他的眸,竟不由得紧张。

  遇见你,是如此神秘。

  坐于医疗椅上,他熟练的拿出一根扁木片压舌,打灯,观察,又拿一根金色感应器,在我的鼻腔内探寻。

  他突然问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症状?”我闭口不答,作为病人的我向来不开口,只是配合治疗,说病史之类一向由妈妈代劳。

  果然,妈妈开口道:“她其实小时候就”话说了一半便被一个声音打断:“不好意思,我是在问你女儿,这么大的孩子,又不是小朋友,与医生交流,难道不是简单的事吗?”

  他的声音并不响亮,不缓不急却字字如重锤敲打我心,期待的眼眸中闪烁着点点智慧,引人深思却又犀利,一针见血。霎时,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嘴微张,竟有些呆滞地看着这位主任医师。回首望瞭望爸爸妈妈,也皆有惊讶之色。

  遇见你,是震撼。

  空气仿佛凝固了十几秒,气氛有些凝重,我才缓缓开口“嗯我小时候就有鼻炎,大约从5岁开始”我结结巴巴地述完,心里有些慌。

  他依然镇静自若,若一尊楠木雕塑,默立却光芒四溢。

  “你们看,小姑娘自己不是讲得挺好的嘛。”

  “来,我给你讲用药事宜下次来复诊,记得咱自己的事要自己说。”

  他的话,如一束灿烂金色的阳光直射我漫漫黑夜,我如醍醐灌顶般恍然大悟:原来自以为参加几次夏令营便自诩自立能力很强的我,在生活中仍然是一株脆弱的温室花朵,同辈如我缺乏的不就是自立的意识与顽强的韧性吗?他不仅是医生,更是良师,一针见血地敏锐觉察到我的病根。

  遇见你,是幸事。

  陶磊,这个陌生的名字,偶然的一次遇见或许你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但简洁的话语却如一道暖阳。感谢你,我会铭记这份温暖,然后,安心地、用力地走向以后的锦绣繁华。

  【四】:遇见(初三/1000字)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初秋,飘零的落叶纷纷扬扬,在空旷的大道上没有了归处,我也如此。直到,我遇见了他。

  遇见

  窝在小汽车中,窗外一望无际的田野,长远的田埂偶尔几只动物爬过。终于到了奶奶家,伸了伸懒腰,弓了弓身子,正准备出车门吹吹风,突然扫到了一双墨绿与琥珀色的双眸,与他对视了许久,寂静得只剩下呼吸声,忽听“喵”一声,才恍然回过神来。他的眸子似乎有魔力,沉静如水却又似漩涡般使人沉醉,我很惊奇为什么一个低等生物竟这般有灵性!不过耸了耸肩,当作过眼云烟,朝他也“喵”了一声就走了。

  相处

  回到家后,才发现那双眸子依然在那盯着我,我顿了顿,看着他,又听“喵”一声,就又不动了,我长叹一口气,朝他招招手,就自顾自地向屋里走,等我找到些吃的才转过身来,挥了挥手中的“菜园小饼”,说:“就只有这个了,你凑合着吃点吧。”他没吭声,只是踱步到我身边,仰头看着我,不说话。我捏起一片饼干举在他嘴前,他很乖,安静地吃了下去,没有想象的倔强,就这样一片一片,最后竟把整袋吃完了。他心满意足,朝我又“喵”了一声蜷着安心与周公会面去了。我叹了一口气,收拾好东西,就在他旁边也睡了。风轻拂着,只剩下平缓的呼吸声,平静而安详。

  从那之后,他就赖在奶奶家。他早出晚归,也不知干了什么去,却总是非常准时地回来吃饭。每次我看他,他都会朝我“喵”一声,只要是饿了,就会来我脚边蹭蹭我,然后“喵”一声,就不动了。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我总是听得懂他要表达什么,只要他“喵”一声,只要我看他一眼,我就会去帮他做,从来都不知道为什么。

  分离

  跟他相处了有两年吧,奶奶老家拆迁搬家,临时住的离原来的地方很远,但是不知道他怎么来的,竟然跟了过来,天天又是散步、发呆、吃饭,生活安逸得很。但是不久奶奶搬新家,搬到了鳞次栉比的高大楼房里,我不喜欢那儿,那儿没有乡间青草味儿的风,没有潺潺的小溪,抬手摸不到天,低身摸不到地,只是一个鸟笼子罢了。或许他也这样想吧,这次,他没有跟来,以后,也再也没有见过。

  念他

  也不知为什么,世界上千千万万的猫,我就是能分辨出他的模样,但是,却没有机会了。离开他的一个月,我无数次想回去找他,却又放弃。或许,应该给他自由,让他随心所欲,让他流浪四洲,这才像他。一年过去了,我已将他深深地埋在心底,从未提及。

  遇见

  又是一年秋天,走在小道上,听着音乐,数着落叶,逍遥自在。忽然,我停下了,淡淡地看着一双墨绿与琥珀色的眸子,笑了。落叶纷飞。

  “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五】:遇见(初三/1000字)

  三思而后行,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他,走了吗?”我望着窗外的雨,许久才憋出那么一句。“是的。”朋友只是随意回应了一句。我疑惑地望向这个一向“高冷”的同学,他只是依旧看着窗外,手里紧紧攥着一张浸满了泪水的餐巾纸。转身的一刹那,我才发现少了一个说话的人,才发现少了一丝快乐,才感到了一丝空虚。

  那,也是一个雨天。灯,在闪烁中跳闸了,整个屋子随着灯光的熄灭而变得死寂,而雨天,则让房间更加黑暗,更加潮湿。在黑暗的屋中,只有我一个人,小心翼翼地走着,摸索着,终于从指尖触碰到了熟悉的感觉电话独有的感觉。我飞快地凭感觉拨打了住在同一小区同学的电话,心随着忙音更加焦急,约摸半分钟后,一个倍感亲切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啥事儿?”“借个灯泡。”“行,没事!”我一愣,他竟如此爽快。但十分钟过去了,他没来。我有些担心,他是不是有什么急事?二十分钟过去了,他仍然没来。我有些失望,对他可能言而无信的失望。半小时过去了,他还没来,我又有些愤怒,等待在门口,希望在细雨的迷蒙中,看见他的身影四十分钟后,他终于来了!跌跌撞撞地朝我家走来,裤腿上带上了些许泥土。我正好在下楼时遇见他,火冒三丈,抱怨道:“你家不就在这小区嘛,怎么那么慢?你到底是不是我朋友?”他低下头,也不解释,只是默默地把灯泡递给我,然后走开了。我愣住了,不曾想过他是这样的态度,只好悻悻离去,回家换上灯泡,一睡了之。

  不知是哪一天早晨,走过经常与他一同走过的泥泞小路时,偶然间才发现路边的半截灯泡,顿时,愧意占据了心头。不仅仅是因为在他雪中送炭时“砍”他一刀,更是因为白白浪费了这份珍贵的友情。再一次遇见他时,已经在教室里。我走过去,想为我的过失而弥补,然而,还是太晚了。我刚想说一句道歉的话,他立刻转过头,装作无事人一般。我这才意识到,我真的犯了一个大错,一个无法挽回的错。之后,我们互相争着,抢着任何一个东西,但却没有任何语言的交流。

  出人意料的是,他竟然邀请我参加他的生日会。在生日会上,我又一次遇见了他。只记得,他只请了几个人,不多,却仍很嘈杂。他们大多是在吹嘘自己的游戏技术,我却看见他脸上的苦涩和愁容。我大胆问他:“咋了?”得到的是“关你啥事!"然而,眼泪却不自觉地划过他的脸颊。半个月后,班主任匆忙宣布消息,他要去南方。我这才知道,那是我们最后一次相遇,但我依旧相信,拨开乌云,你还在另一个美好的地方静静祝福,我也在这里祝福你。

  不知在南方,你过得怎样?遇见你,是上天的安排,还是我们的缘分?总之,遇见你,真好!

  【六】:遇见你真好(初三/1000字)

  穿过林间的那条小路,八月的风拂过我的面庞。树叶泛起一阵阵“沙沙”声,斑驳的树影顷刻洒落遍地。一束阳光从路的尽头散开来,放眼望去,是一片耀眼的金黄,那是一株株向日葵。它们倔强执拗,却又带着一丝温柔,努力的向着太阳生长,一片片耷拉着的叶子也好像被它带动着,昂首,也随着它的方向顽强不懈的生长。它们仿佛也总是这样的感染人心,一举一动又带着致命的魅力,让人不由得跟上它的脚步,相伴它一起走过漫漫人生。

  我微微红了眼眶,水雾渐渐蒙上双眼,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强忍着不让它掉落下来。因为它像极了我最亲爱的人,我的小学同学加闺蜜。

  前年的这个季节,就在那个暑假,朋友圈如同世界末日一般,疯狂的转发着有关毕业,有关青春的动态,我们也是一样,谁不希望能给自己的过去,留点儿念想呢?遗憾的是,由于前年的摇号政策,我们被分到了不同的学校。至此,我们不再天天见面。

  她开朗、阳光,身上总是有着一股耀眼的令人无法移开视线的气质,对于像我这般内向的人来说,无疑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那个时候,除了父母,最令我无法割舍的,就是如向日葵一样的她。

  记得那一次,我正低头,笔尖匆匆,她却悄悄蒙住我的双眼,还带着略显孩子气的一句“猜猜我是谁”,脸上挂着笑的,温暖而友善,那是我们友谊的开始。我当时就想,这是我喜欢的人啊,真好。

  我爱极了她如沐春风的那丝笑意。我还记得,她如星辰的眼睛,栗棕色的,像一块上好的玛瑙,但眼神中又不含半分的迷茫,澄澈清明。我素来觉得说别人的眼睛里有风景是胡编乱造的,但当我和她对视的那一霎那,我忽然觉得,饶是这涟漪春景,夏江河畔,或是那香山红叶,白雪皑皑,似乎都能从她的眼睛中看到,但又不及她一分美好。我还记得她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她是如何站在我面前,如何向我开口询问的,我仍都一清二楚。一束阳光就是如此突然地照进我灰暗的生命中。

  整整八年,从相识到如今,我敢说,没有人比我们的情谊更为坚固,更为默契。相识、相知,到彼此相伴,我们不离不弃。她还是像以往一样,就像我们还从未分开过,牵着我的手,走过清晨日落,走过花开花谢。为什么你在我心中的地位如此重要?可能是因为那一天,你甜甜对我笑着,说道:在“我喜欢向日葵的明媚,但也喜欢你的安静。”她像一束向日葵,总能在我最迷茫无助的时候为我指明太阳的方向。我多想回到过去,因为那样,就又能和你一起度过每一个夏天,每一个冬日。

  还是分开了,我们各自忙着学业。但感谢遇见,让我在如花的年纪,牵手如向日葵一般明媚的你,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们是彼此的太阳相互照亮。

  【七】:遇见的美好(初三/1000字)

  人生相遇本偶然,聚散何殊云与烟。忆昔遗我双竿竹,与君皆在垂髫年。

  题记

  都说遇见是人世几生几世修来的缘份,而遇见那棵老树,是我永远也无法忘怀的美好。

  听老一辈的人说,那棵树在解放前就已种下,一直都是一年一轮回地进行着新陈代谢,日夜不停。我们左邻右里的人都对它心存敬畏,从它的树荫下路过时都显得格外庄重。

  依稀记得年少时的我喜欢独自一人躺在树下的长凳上,仔细地观察这棵树。透过疏密不一的阳光,一切都显得那么惬意。高大的树身上有着不同时代的刻痕,树叶上卧着鲜艳的瓢虫,随着微风和树叶一起舞动,让我起了庄周笔下的那棵”无用之用“的大树。

  这样的时光随着年龄的增长却在慢慢地减少,这让我更加希望能重温年少的日子。也让我格外向往陶渊明“采菊东篱下“的闲适;渴望李珣”功成归看五湖春“的潇洒;心仪仁甫”傲煞人间万户侯“的坦荡。我的梦想,就是像那棵老树那样,怡然自得地生活下去。虽然这个梦想非常不合实际,但却是曾经支持我努力向上的目标。

  在小学的最后时光,我提前得知结业考试成绩极差,想在那棵老树下平复情绪,却失望地发现长凳边仅存一个大洞,洞底有许多残叶败叶与死去多时的瓢虫。抬头望向天边,白云依然悠悠,清风依旧徐徐、我内心却顿感惆怅,似有所失。我知道与那棵老树一起远离我的,还有我安适的青葱岁月。我至今仍清楚的地记,那天我在长凳边站立良久,直至夜深人静才无奈离去。

  离开了老树的我生活也发生了许多变化。现在的,被紧张忙碌的学习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天我很晚匆匆忙忙回到院子里,看着长凳旁边空空当当的地方,脸上都会流露出一丝不舍与茫然。这样的日子过了有一段,有一天放学较早,天色也还未黑,我又来到长凳旁,这次却惊喜地发现在那空空的树洞里却有株幼小的新苗却也已破土而出。我大喜过望,虽然知道不是原来那树,却仍固执的当作是那树的第二次轮回,为了与我的再次相遇。想起之前曾被你的根绊倒,被你的皮蹭伤,曾在你的干上刻字,曾在你的枝上捉瓢虫,总令我难忘的是把你当作良师益友的岁月。

  与老树的再次相遇,让我感到分外美好,我重拾了儿时的梦想与回忆。有时,我们会为了更高远的目标舍弃自己儿时的梦想,可那样的自己却每每感到梦想的遥不可及,让我们徘徊其途,身心交瘁,庆幸有老树相遇相守。给我安慰,让我能暂时放松自己,重拾信心。

  我虽未曾赏过梁园月,也未曾看尽洛阳花,但我也曾泛舟西湖上,也曾品过个园竹,虽然经历了世间许多妙处,但让我永存心间的仍是与老树相遇相知的种种美好。这正是:昔看黄菊与君别,今听玄蝉君又回!

  【八】:遇见你之后(初三/1000字)

  我在遇见你之前,一直都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总是会丢了这个忘了那个;在遇见你之前,也一直是个很宅的人,星期六、星期天连天王老子也无法让我走出家门半步。我总会坐在房间的地上,独自沉浸于看书、拼装模型中。但是,自从我的生活出现了你,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

  就在某一天的晚上,你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员,也成了我的新伙伴。你是一只银杏色的小母狗,记得我和你第一次见面时,你用那黑色的大眼睛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还用那乌黑小巧的鼻子闻着我的气味。而我,也观察着你,你的身体胖胖的,小尾巴像一个毛球一样,十分可爱,摇起来更加让人喜欢。你是一只“双面狗”,一会显得那么调皮,一会又十分文雅,有时又似乎有些胆小,一见到陌生人就心虚地叫着。

  等我和你互相观察了两天,我和你有意彼此碰了碰鼻子,就算这么认识了。

  从那天以后,我就开始被你“改造”。每当大人们出去办事儿时,你就用那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努力劝说我,让我带你下去溜达。你随后再用“呜呜”的声音让我的心融化,每次我在你的眼神与声音中总坚持不过一分钟,就会拿起拿根绳子,于是你就会像风一样地冲过来,自觉让我帮你套绳。我俩显得那么默契,根本无须预演或者解释。我一给你套上,你就马上把我拖着急急向外走,而每次等电梯时,你又都会歪着小脑袋不解地看着我,好像在问我:“为什么我们要等它张口了才能下去呢?”

  刚开始我就带你到小区的花园走两圈,然后就带你回了家。但是慢慢地你越长越大,跑起来飞快,于是我就经常带你去小区对面的公园玩。那里有湖有草地还有长满了青草的小山丘。你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去追公园里的小鸟,后来那些鸟只要一看见你来了,就全部“识趣”地飞走了。每当你想与我耍赖时,就一屁股蹲坐在地上,用两只大眼睛萌萌地盯着我看,就跟个淘气调皮的小孩子一模一样。

  我自己知道,我以前一直是一个没什么责任心的人,每当我不小心将某一样东西掉在地上,总是会任它在那儿不管,但自从有了你之后,我总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它捡起,生怕被你用嘴“捡了”吃掉,把你那小肚肚吃坏了。遇见你之前,我总是会感到孤单,有时甚至会有失落感,但有了你的出现,让我内心总有一种充实感,因为你总是在我伤心的时候,飞扑到我的怀里来,用你小小的舌头轻轻地舔我,让我的心情瞬间从伤心中飞越到快乐的境地中去。

  你是一只银杏色的小母狗?哦,不!你是我生活中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一个永远不会背叛我的知音,更是让我改变以前不良习惯的益友。感谢你,遇见你之后,我,变得更快乐更充实更懂爱了。

  【九】:遇见(初三/1000字)

  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换来一次美丽的邂逅,这,便是遇见。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你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第一次相见,我们并没有交流,我只是匆匆扫了一眼在教室后认真做听课笔记的你:皮肤很白,身材微胖,一个小小的辫子束在脑后,戴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不如上一位实习老师,觉得很难接近。

  第二次见你,是一节班会课,你向我们讲述了你的曾经,好的,坏的,见得人、见不得人的,大大小小的事你都毫不避讳地全盘托出。我们在下面放肆地笑,你在上面从容地讲,看着你微红的脸颊,我觉得我们之间仿佛近了。第一次的接触,让我觉得你很真实,对你的好感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萌芽。

  第三次见你,则是在一节语文课上。你面带微笑,看起来很温暖,白皙的脸颊上有一抹红晕。有些第一次讲课的紧张与娇羞,也有些充分准备后的从容不迫。我至今仍记得你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惊喜,你居然记得我的名字了。

  第四次见你,则是学校的辩论赛。你作为主持,站在舞台中央,脸上依旧洋溢着微笑,丝毫没有了第一次上课的拘谨。你的落落大方,你的收放自如,让我对你产生了深厚的兴趣。

  对你的兴趣让我倍加关注你的一言一行。接触久了,我发现我跟你很像。开朗,活泼,时而疯疯傻傻,时而一本正经。相处了一段时间,你与我有了默契,同时说出某一句话,同时想到某一件事,即使不用言语也能清楚地明白对方的意图。对于你,我从没感觉到年龄上的差异。日子久了,你便成了我倾诉心事的好闺蜜,成了我说悄悄话的好知己,成了常常开导我的人生导师,成了我最最亲爱的姐姐。

  印象最深的,便是那次小别后的重逢。那还是实习期,你回校一周,没有过来实习,周六,你回到附校,我骑车过去找你,我们一起讲学校发生的趣事,一起聊各自的小秘密,一起笑,一起闹,一直到天黑。也就是那天,你告诉我,下周,你就要离开了。

  离别的日子很快来临,我没有哭,或许是酝酿太久。你给我写了一封信,我也是。你说,跟你一起实习的老师很羡慕你有关系那么好的学生。我又何尝不羡慕她们,可以跟你一起实习,实习结束一起去支教,而我呢,只有短短的两个月。

  姐,我一直这么叫你。如今相识已有一年,自那次离别后却再未相见。你我各有各的生活,也可能会渐行渐远。只希望好久不见的某一天,能得到相互的问候“最近还好吗?”分享着最近的喜好,分担着彼此不愿向别人诉说的烦恼

  我一直坚信,离别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遇见,我也一直相信,我们会再次相见。我很感激,冥冥之中与你相遇,只希望不久后的某一天,我会与你紧紧拥抱,在你耳边轻声说着:“姐,好久不见!”

  结尾:以上就是关于《遇见为话题的初三作文》的内容,感谢大家的阅读,欢迎持续关注旺旺作文网「wwzw.net」,精彩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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