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初三作文9篇

作者:橙汁儿 2020-05-25 10:37

  导读:如果觉得内容不错,记得分享哦!内容简介:“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九月份... 向下继续看全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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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文一:没错我很喜欢初三/800字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辛辛苦苦考进的舞蹈团真的能放弃吗?舞台上的明媚真的想放弃吗?从小到大印在心底的梦想真的愿意放弃吗?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旺旺作文网 Www.Wwzw.net)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没错,我很喜欢,很喜欢舞蹈。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相伴芭蕾,舞蹈被自我认知。在时空中点亮属于自己的光芒,岁月会留下精致的记忆。此生,以芭蕾为度。

  作文二:没错我很喜欢(初三/800字)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作文三:没错我很喜欢(初三/800字)

  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

  题记

  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还喜欢钢琴吗?”

  “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

  炎炎夏日。“错了错了,D大调,哆咪瑞”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没一边是对准的。”几个小时的练习,手腕酸胀,指尖疼痛;黑白的琴键旁,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就是弹不好,我能怎么办?胸腔积郁起怒意,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故意通过错音宣泄着内心的不满。

  “要是实在没心思练,就别考了。”老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琴声戛然而止。不考了么?

  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喜欢钢琴?”“很喜欢。”“坚持吗?”“坚持。”

  首先是练手型,手腕悬空,手掌拱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必须是半小时,因为力度不够,手背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大张大开,撕裂的感觉日日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总是酸胀不已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再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

  夜深了,老师早已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夜晚的凉风吹淡了心中的躁郁,闭上双眼,回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回望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放弃吗?我问我自己。摇摇头,我重新翻开琴谱,手指轻触琴键,重新练习那复杂又单调的乐曲,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我始终铭记,那个温暖的秋日,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

  没错,我喜欢,很喜欢!在向往和喜悦中,我弹响钢琴,继续演奏那萦绕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

  作文四:没错我很喜欢(初三/700字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作文五:没错我很喜欢(初三/700字)

  刺绣,一针一线,都饱含着制作者深沉的爱意和满满的期盼。它既是过去深闺中女子温柔的倾诉,又是而今我最喜欢的技艺。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到奶奶带着老花镜,拿着一块破的不能再破的旧布,在上面用焦黑的腐碳勾勒着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小跑着过去,探头一看,惊奇的发现这赫然是脚的形状。便问:“奶奶你在做什么呀?”奶奶这时便会笑着回道:“在给你做鞋垫呢。”说罢,便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剪下布料。然后奶奶熟练的穿针引线,灵巧的双手灵活的动着,不一会儿鞋垫便做好了。只见鞋垫以蓝色为底,那是晴朗的天空与湖水一色,天上一轮明媚的太阳。水畔几丛含苞待放的水仙花娇羞地半低着头,水中两条金黄色的金鳞尾巴翘起,好似欢快的要跳出水面。我惊喜地看着鞋垫,看着水仙花瓣似乎缓缓绽放,看着鱼儿的鳞片在太阳下愈加熠熠生辉。我充满着钦佩之情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好厉害啊,教我好不好?”“好!”奶奶笑了笑,厚厚的镜片下眼睛闪着慈祥的光芒。

  我拿起鞋垫,入手是出乎意料的光滑平整,丝毫觉察不到针脚线头的突兀。我饱含期待地穿上它,便感觉到脚底软软的,舒适得像手掌的抚摸。似乎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凉意从脚下升起,笼罩住我全身,为我驱散蒸腾的热气;又似乎在寒冷的冬天,一阵暖意从脚下升起,给予我温暖和生机。

  从那以后,我更加爱上了刺绣。

  我从红木柜中拿出我珍藏的、奶奶绣给我的鞋垫。我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可能针脚时疏时密,可能轮廓时粗是细,可能鱼鳞大小不一,可能水仙骨朵缺了些生气,但我依旧坚持,坚持着自己刺绣,坚持着奶奶的坚持。

  爸爸妈妈、身边的叔叔阿姨,已经很少有人还穿这样的鞋垫,更不要说与我同龄的小伙伴。但我就是喜欢这手工刺绣的鞋垫,这是过去女子们手手相传的技艺,这是如今时代发展遗忘的珠玉,我想拾起它、保存它、传承它。

  没错,我喜欢刺绣,喜欢它的美,更喜欢它的幽远的情意。

  作文六:没错我很喜欢(初三/700字)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作文七:没错我很喜欢(初三/700字)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作文八:没错我很喜欢(初三/700字)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作文九:没错我很喜欢(初三/700字)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没错我很喜欢初三作文9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旺旺作文网「wwzw.net」,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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