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高二作文1000字

时间:2022-03-1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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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着高二作文1000字 篇1

  “这下,咱们怕是回不去了。”“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电影《活着》中一段简单的对白,朴实却触及人心。福贵和春生眼前横着一地冻死的伤兵,与前夜遍野的哀号形成了一种阴森的联系。空旷的荒野上有很多人,但只有两个人活着,裹着死人身上扒下的军大衣。

  我感到了一种荒凉的压力。正像小说中,余华用一种苍凉的笔调以全知者的姿态默默地还原的那个寂寞的悲剧。“我”对面的这个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老人,用看似淡然和乐观的语调回顾自己的一生。他的讲述,精彩生动又带着农民的粗俗,却莫名显现出一种哲学气息。正如余华所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人的软弱之处在于,我们永远不知道死神在何处阴险地笑着。就连那些自行了断的绝望者和那些为理想牺牲的仁人志士,也都是在无路可走的困顿中,召唤来近在咫尺的死神的。人们常常思索一个宏大的哲学命题:人为什么而活着。对于伟人,譬如科学家、文学家或是政治家,答案或许是为了科技的进步、文化的栖息或是全人类的幸福;对于凡人,譬如贩夫走卒或是引车卖浆者流,答案或许是亲人、爱人或是自己。

  然而我们有时会陷入思维的怪圈中,感到一种莫名的失落。当我们仰望头上深邃的灿烂星空时,我们会受到无穷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窒息,我们此刻见到的星光是在几千年前从如今可能早已灭亡的星系中发出的,而我们注视着的某颗星球曾以硕大无朋的姿态从宇宙深处凝望过我们。相形之下,人活过的一生是如此短暂,人活着的世界是如此渺小,以至于我们在浩渺的宇宙中审视的自己不过是一粒尘埃,我们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旺旺作文网 Www.Wwzw.net)

  但我们仍有骄傲的资本。我们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局限,能追问自己的内心,能寻求活着的意义。我们同万物最本质的区别便在于思维。活着不等于存在。

  活着便是于软弱的天性中凭着一种本能的生活的动力,孤独地走完人生。我们的身边总有人陪伴,但唯一陪着我们活着的只有我们自己。

  从这个角度上说,人是孤独的。当我们体会到一种恰到好处的舒适的快乐时,我们急于同别人分享,但我们知道幸福只能自己感知;当我们受到一种或深或浅的心灵上的伤害时,我们渴望有人能抚慰我们,但我们明白伤口只能自己愈合。因而虽然作为群居动物,人类却只能自救。而活着,便是一条救赎之路。在命运的嘲弄下,人只是手足无措的承受者,又因为孤独而更显悲凉。经受了普通人的命运悲剧后,看着至亲的人一个个离开自己,孑然一人立于世而能顽强地活着,正如周国平所说,是维护了人的尊严。

  小说里,福贵的所有亲人,父母、有庆、凤霞、家珍、二喜、苦根,一个一个离他而去,最终只剩福贵一人,以及一头老牛,在空旷的世间相依为命。一人一牛,同样年老,同样孤独,同样活着。

  虽然寂寞,虽然痛苦,却依旧乐观,依旧从容。他不过是千万劳苦大众的一个缩影,是从古至今无数遭受着悲剧的人们活着的共同容颜。

  好好活着,是无数中国人最朴实然而最切实的愿望。而活得幸福,活得美好,活得有尊严,是自古而今常驻在所有华夏儿女心中的中国梦。

  活着高二作文1000字 篇2

  死去的人埋在天上,活着的人活在墓里。

  这个四四方方的盒子,我们都待得太久了,悲欢都一炬付于它,哪怕做梦,也梦在里面。

  活在里面那么久,都快忘了什么样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吧,后悔过吗?也许曾经你想要买一件恰好打折的名牌、在最后一次聚会上好好告别、吃到那一颗幼时一直惦记的糖、徒步去一次香格里拉后来都放弃了,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

  于是这些后悔的瞬间,就犹如一捧黄土,一点点地埋葬了你的生活,你于棺椁之中,规规矩矩地活着。

  生活应当是什么呢?喂马劈柴,周游世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吗?

  但是谁没有生活过呢?在阳光下,那么鲜活。哪怕巷子口的修鞋匠,也曾是个鲜衣怒马的少年,曾看过许多地方的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心里边是远方,背上是行囊,像一只无脚鸟一样四处流浪。

  他说那就是他年少时憧憬的生活一一轰轰烈烈,好男儿志在四方,然后就去闯了,做了。

  后来年纪大了,怕了,就放下心了,只要大口吃饭大口吃肉、修修鞋过日子,就够了。

  “凑合过吧,什么样儿不是活着是挺窝囊但生活就这样嘛”

  “后悔吗?在这里做个修鞋匠。”

  他拿住一只刚修好的鞋,伸手进去试了试,似乎是缝补得当了,就放进旁的蛇皮袋里,又从另一只蛇皮袋里拿出另一只鞋开始忙活。

  我们俩都看着那根针,或许它该在天上编织云彩,在大海中拼接沧浪如今在残阳下缝补一只又一只,不知道接着要缝补多少只的破鞋子。

  也许吧,我和他一样,年少时风华正茂满怀憧憬,可总有那么一天梦做不动了,因为生活放弃了生活。

  我四十岁、五十岁、我是个公交车司机、是个老师、是个小职员我是大多数。

  曾经的朴树走上了平凡之路。我好像昨天还是朴树,今天就成了《活着》里狗一样的老张,忙忙碌碌、唯唯诺诺。

  原来我们都差不多凑合活着一样片段的人生。十六年前那个孤勇的诗人哼着生如夏花一样绚烂;五年前,他又唱着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原来活着就是自掘坟墓,固步自封。

  可并不是所有平凡都注定伟大,一味苟且开不出绚烂的花。

  生活是什么?

  生活不是眼前的苟且,而是诗和远方。

  不断奔跑才是生活。你还记得吗?那个在夕阳下与时光赛跑的少年,在余晖的一丝一抹中追逐自己的生活,那轮火焰一天天地落了,踏过的脚印一个个在天上汇聚成星光,照亮他未来的路。于是那个少年如清风一样洒脱,像暮雨一样清凉;在冬天的仁爱路上拾一粒粉红的贝壳,在仲秋的长沙滩上赏一拢月光。

  某天,当破晓的鸟雀穿过绿树葱茏的树林时,那个少年从日暮跑到清晨,又从清晨跑到日暮去了虽然我们在尘网中生活,但永远不要失去想飞的心,不要忘记飞翔的姿势。

  这是他告诉我的。他是个作家。

  而关于自己的生活,你我也都不是读者,而是作者。

  至少结局,还是可以自己说了算的。(尹珍校园文学)

  活着高二作文1000字 篇3

  一、近来,总会重复地做一个梦。

  梦境中,我坐在木质的桌子旁,等着仆人端来白瓷盘,缭绕着香气,盘上砌着整块的猪肉.可每次我即将大快朵颐时,都被父亲时而轰鸣般的鼾声惊醒。

  此情此景,牵起了我对那个饥馑的年代的思绪。

  二、

  二三十年代,红色布满大陆,革命尚未成功。

  在这个贫瘠饥馑的年代,每个人都不甘臣服于死神,人们近乎所能地求生。为了活下去,贪婪成了人性的代名词。但也有人清白的来,又清白的走。然而大多数人则饥不择食,疯狂的向自然索取食物。而我,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仅仅为了活下去这个目标,我就像神农般吃了很多在现在听来入不得口的“食物”。至少庆幸的是,我没有神农一样的下场。

  三、

  父亲有一条牛皮腰带,外表甚是普通,可也只有我们家族的男丁才知道牛皮腰带中有“秘密”。“秘密”就藏在腰带扣中,腰带虽是外表普通,但腰带扣中确有金子,这也是爷爷留给父亲的。我是不在乎金子的,但却极其渴望吃那腰带,我不止一次的想要偷走它,但是却近不得它身,甚至被发现还挨了揍。

  也许为了我们,也许为了他自己,父亲乐滋滋地安排每周一次“牙祭”时间,也唯有这个时候,他那金贵的腰带才能从落锁的柜子出来现身,也唯有这个时候,父亲才肯让我们品尝他的腰带,但父亲并不是让大家一起啃,而是切成一小块一小块,让我们兄妹享用。每次“幸福时光”幺妹都泪眼婆娑的望着我,我受不了,便会分点给她,幺妹突然破涕为笑。幺妹已四岁半了,精致可爱地动人,像梅子一般。父亲拿着一块比我们都小的腰带,径自去外边吃了。

  可我晓得,父亲几个月,一直拿着吃的都是同一块!

  四、

  “牙祭”刚过几天。夜深,我却饿醒了。

  我打量着周遭,望着似陌生又熟悉的环境,算起日子,才想起父亲带着我们兄妹三人来到这个小镇已经一夏了。

  我翻了个身,压到了在睡梦中的大哥,大哥突然惊醒,他告诉我他又做噩梦了。他梦见他被枷锁扣着,目光所及处出现一位拿着倒刺鞭的士兵,边抽打着大哥边呵斥着:“我让你当逃兵!”

  我安慰着他,渐渐地,他又孩子般的睡着了。大哥从战场偷偷回来已经一周多了,他告诉我上战场会被砍脑袋,我吓坏了。但父亲却生气地指着他的鼻子:“你这混小子,军队有粮你不吃,回来干什么?!”大哥也不言语,只是心不在焉的把弄他带来的两把枪和一堆子弹。过了今天,大哥说:“是时候了,给你支枪,咱俩上山找找野子吧。”我高兴极了,跟着大哥踏进林子,最后却什么也没发现,沮丧的回家了。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天在下山过程中,大哥不止一次端起枪指着我,又犹豫的放下了。

  。。。。。。

  五、

  幺妹不见了!整整一天我都没有见到幺妹。

  我问大哥是否见到妹妹了,他说没有,却始终不敢直视我。我心慌了,近乎哀求着他:“我们去找幺妹吧!”父亲端着盘子迎面走来,我们的目光交汇,我从他眼神中读到了失神。

  父亲窃窃地把盘子放下。突然,一股食物的清香席卷我的鼻腔,我赶紧跑过去,看到汤中稀疏的米粒。

  我一饮而尽,父亲终于乐呵呵地笑了。

  见我没说什么,父亲叹口气向远处走了,大哥却拉住我:“二子,你不是想去找幺妹吗?”我点头。随后,大哥一句话顿时让我脑海深处传来阵阵悲鸣。

  我静静地等到黄昏,父亲回来。我却不知接下来的事,会颠覆我的人生。

  那时,大哥凑近我的耳朵,用很难揣摩的语调告诉我:父亲把幺妹卖掉了。

  。。。。。。

  六、

  初醒,一道艳阳刺透窗帘指向我眼眸。日光倾城,日光安然。

  我以为我可以忘掉过去,但是我错了,左手腕上那条丑陋的,触目惊心的疤痕正时刻提醒着我曾经发生过什么。我亲手结束了我一生中至亲至爱的两个人的生命—父亲,还有我那傻大哥。

  望着从肘一直蔓延到手腕的肉色盘曲疤痕,恍如隔世。

  我终究信了大哥说的话,我用毕生力气把手中破碎的瓷盘刺向父亲,妄想着从父亲可怕的计划下逃走,逃的远远的,我不要被送到陌生的家庭,不要。

  “砰!”惊飞了林中鸟。大哥趁我把破碎瓷盘差进一寸就刺进父亲头颅中时,向父亲开抢了。我吓得手中的“凶器”掉在地上,瞪大了眼看着背对着我的父亲从我视线中慢慢倒下,父亲用微弱如丝的声音告诉我“活下来”,便永远的倒下了。大哥冲我冷笑:“我的傻弟弟,就让我告诉你吧,幺妹是被我和父亲卖掉了,我劝了那老头子很多天才换来一袋米。但是我现在有一个更好的打算,腰带不是有个扣吗?……”

  “为什么,大哥?为什么要做到如此待我们。”我的喉咙渐渐哽塞,难过的快要说不出话来。

  大哥绝望又兴奋的盯着我,一字一句顿道:“因为我想活下来。”他慢慢扣动扳机。

  ……

  大哥不知道我多么喜欢他的那支枪,喜欢到偷了他所有的子弹。

  后记

  我活了下来,更名,以另一个身份活了下来,搬到了临城的一座小镇。

  一日,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一个陌生的女子用熟悉的声音小心翼翼问我:“先生,要牛皮腰带吗?”傍晚夕阳下的女子宛若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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