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她的写人作文

作者:橙汁儿 2020-02-26 10:46

  导读:我非常喜欢到乡下去,因为那里不仅有许多城里看不到的新奇的玩意,还有一位我的同龄人云仙姐姐。云仙姐姐长...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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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让人不解的她写人/800字)

  我非常喜欢到乡下去,因为那里不仅有许多城里看不到的新奇的玩意,还有一位我的同龄人云仙姐姐。云仙姐姐长我半岁,相貌平平,黑黝黝的皮肤,两颊常泛着红晕;一双单眼皮肉肉的,总是像肿着似的;一张嘴巴倒是小巧玲珑,只是嘴唇有些厚。 (旺旺作文网 Www.wwzW.net)

  云仙姐姐特别老实,有时甚至有些木讷。春节期间,云仙姐姐到我家做客,我教她玩电脑游戏,她瞪着好奇的双眼,可按键总是慢半拍。特别是坐到钢琴前,我让她照着我的样子弹,可她却只用食指在琴盘上小心翼翼地按着,似乎怕自己一用力,就把钢琴按坏了。

  可一到乡下,她就判若两人了,好象一只小鸟。自由自在地在广阔的天地中翱翔着,那份木讷、那份羞涩,全都无影无踪了。去年初冬,我们全家去乡下看望中风瘫痪的太公。她依旧低声地向爸爸、妈妈问好,之后便拉着我跑出了门儿。她走到田野边,随手摘了一片卵形的叶子。只见她兰花着指捏住叶子的两端,手腕一翻,便把叶子卷成喇叭形。顿时,一个小哨子诞生了。她用力一吹,一声声哨声,犹如鸟儿站在枝头唱着美妙的歌。我有些眼红了,便用请求的口吻,甩着她的手说:“好姐姐,教我也做一个吧!”她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随即却又面露羞涩:“乡下孩子谁不会做这个呀!”说着,她又摘下了两片叶子,一片自己拿着,一片交给我,像老师一样说:“认真看着!”我依葫芦画瓢,居然也做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哨子。我们一路吹着哨子,那哨声拌着我们的脚步,传得很远很远

  走到一片杂草地前,她观察了一下四周说:“咱们来放野火吧!”我一听到“火”字,便使劲摇了摇头。她看到我已经面色都变了,知道我很害怕,边安慰道:“不用怕,这片杂草地的四面都是池塘,所以不会失火的,放心吧!”听了这番话,我的心石总算落了下来,“观赏”这一“壮举”。随着火光越来越大,我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她锐利的目光发现了这一切,又说道:“别以为我们在瞎玩,我们这是一举两得啊!不仅除了杂草,还可以制造来年的肥料!”“肥料?”我不解地问。“对呀。凡是有过杂草,而且杂草被烧掉的田地里,植物将非常茁壮地生长。”她如学者似的反剪着双手,踱着四方步,慢条斯理,说得头头是道。想不到一向寡言少语的她,竟然一鸣惊人,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就是我的姐姐云仙。我在她身上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

  第二篇:被忽略的她(写人/800字)

  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她。她长相不出众,走路时常常低着头看不到表情。性格也不是很开朗,经常一个人在走廊徘徊。成绩更是不好,每次排名基本都在末尾。当午休时间学霸们正争分夺秒做题时,她可能正趴在课桌上安心午休;在那些运动健将的耀眼光芒下,她更显得黯淡无光。她永远不会是话题中的焦点人物,就算突然从身边消失,都不会有人注意到。

  当我感觉到在同学们谈笑风生时她投来渴望的目光时,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是啊,就算是头顶无数光环的人也会孤独,何况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少女呢?

  我开始改变对她的看法,是在那个冬天。刚入冬,寒风撕扯着人的皮肤,肆虐着人的神经。我走过水池,看见她又孤单地站在水池旁,颤巍巍地拿着块脏得看不清颜色的抹布在那刺骨的水里使劲地搓了好几下,一双冻得通红的手才颤抖地离开水池。我没太在意,漫不经心地走向教室。

  早读快开始时,才见她慢吞吞地走进教室,在窗户边上,不知道做着什么,我也像往常一样无视。

  早读结束后想出去放松一下,从窗台下走过时,被同学的桌子角绊了一下,我赶紧用手撑住窗下的凹槽,但是心里的第一反应却是:完了,窗户下的凹槽是一堆灰尘。但当我抬起手时,却是干净的。一瞬间,想起刚才她手上的脏抹布和那通红的手,我的心里好像有什么被触动了。心里也真正改变了对她的看法,我开始渐渐关注她并喜欢上了她。

  以后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微笑着与她打声招呼,然后再聊上几句。她似乎也因为我的友好而变得开朗了许多,和同学们的接触也多了起来,慢慢融入了我们的小集体,在窗户边总是能见到她笑嘻嘻地趴在窗台上看着窗外的世界。

  几个月之后的一天早上,她没来上学。听班主任说她转学了。我心里涌上了一种莫名的失落感,虽然我不会像有些女生那样感性地流泪,但那个自卑却善良的女孩早已印在我的心里。她不像其他同学们那样明媚、活泼,但她总是用自己的方式去帮助别人。

  生活中有许多如此平凡却善良的人,不被别人关注、总是默默无闻地用自己的力量温暖他人。能够和她相遇并且成为同学实在是一种奇妙的缘分,是她让我明白: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人虽然没有耀眼的光环,却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优点,我们应该多关注这些平凡的人,在他们默默贡献的时候送上一句问候、一句关怀,温暖这些容易被忽略的平凡、善良的人。

  第三篇:她(写人/800字)

  赞美是开启心灵的金钥匙,给他人以奋进的勇气和动力,使美好的行为得以延续,从而创造出辉煌的成就。现在,我要赞美一个同学。

  远远的操场上,有个人站在那里:她的个头不高,浑身肉嘟嘟的,但是站姿却像一个昂首挺胸的军人;走近些,可以看到她的头发短短的,细如丝,黑如墨,鼻梁高挺,有一张樱桃小嘴。终于,看清楚了!哦!原来她是我们班上的成绩优异、谦虚低调的学霸!

  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瞧,下课了,她二话不说,从书包里捧出书本就阅读。她细嚼慢咽,把文章的美感都读了出来。从她陶醉的眼神中,从她带笑的脸庞上,我想她肯定是在广阔无垠的书海里畅游。她看的书有很多,所以有一些我们听都没听说过的知识她都知道,简直就是我们班的“移动式百科全书”。广泛的阅读也极大地提高了她的作文水平,她的作文妙语连珠,在我们班上是最棒的。

  大家可别以为她爱看书就是个“书呆子”,她一玩起来,就从一个文静的学霸变成活泼的小娃娃。看!体育课解散以后,她第一句话就是亲切地问大家:“伙伴们,我们玩些什么?”如果玩的是“写大字”,她就会在短暂的时间里努力地奔跑,争取得到胜利。

  她的竞争心很强,也很关心队友。这不,一位小伙伴因为靠墙跑,不小心擦伤了,她就急匆匆地奔过来,一边揉着伙伴的脚,一边安慰着:“还疼吗?去不去医务室?没关系,每个人都会跌到,只要从跌到的地方再站起来,再往前走,让跌到成为你的教训,时时刻刻铭记在心,不再犯第二次就好。”真是出口成章啊!我在心里默默地对她竖起了大拇指。这些都不算什么,我最佩服她的一点就是诚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几乎就是她的真实写照。老师交给她的任务,一定认真负责地完成,绝不马虎;借了别人的东西,也必定会按时归还。她绝不会乱拿别人的东西,就算是在地上捡到了钱,她也拾金不昧,毫不犹豫地交给老师

  她真是我们班上不仅学习好,而且人品也好没得说的一个好学生。猜出“她”是谁了吗?她就是我们班的范依洵。每当有人提起她的名字,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她的身影:她朗朗的读书声;课堂上她高高举起的小手;上自习课时,她全神贯注地写作业;玩游戏时,她那灵动的身影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又敬佩又羡慕。

  范依洵是我的榜样,是我人生中一缕灿烂的阳光!

  第四篇:记忆深处的她(写人/800字)

  也许由于全球变暖的原因,2013年的夏天比以往更加燥热,燥热也延续到9月。这个9月,我踏进了县实验中学的大门,走进了七(5)班,认识了她。那天上午,阳光强烈而刺眼,偶而有点微风却没有一丝凉意。我来到七(五)班教室门口,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讲台上的她,一袭黑发,明亮的眼睛,圆润的脸蛋白里透红,她看到门边的我便扬起了嘴角,露出了闪闪的大白牙。后来从她的自我介绍中知道了她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她还说我们可以叫她敏姐。她没有一般老师的严肃,很是亲和。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她除介绍学校情况以外,还让她上届两个学生来给我们演讲,一句英语一句中文,内容记不清了,反正是励志的。当时就觉得她很特别,会是一个好老师,阳光也不刺眼了。

  初一的时光,因为有她就有快乐。大家很期盼愚人节的到来,那天同学之间可以开不少小玩笑。上午就算是很枯燥的课也不会觉得无聊,可是到中午放学的时候,她突然对我们说下午的微机课改上英语课,虽然也喜欢英语课,但微机课还是胜一筹,你懂的。于是同学们开始唉声叹气,抱怨声此起彼伏,她也无动于衷。那一个中午我都闷闷不乐,甚至还有了“真是看错了她”的想法。下午,同学们都坐在教室里的时候,她却让大家拿出一个笔记本来,要我们把头压在笔记本上,并说这是送给我们的愚人节礼物笔记本“垫”脑。在大家笑得前仰后合时,她又宣布让班长带我们到微机室上课,教室立刻沸腾起来,高喊着“敏姐万岁”,在欢声笑语中度过了一个少有的愉快愚人节。

  记得初中的第一个寒假是既充实又快又乐,大年三十的夜晚非同凡响地热闹,窗外灿烂的烟花无规则地绽放。我坐在电脑前,在给她发第一封邮件,纯英文的,虽然能力有限,动用了百度翻译,但有心意也有新意,随着钟声的倒数,5、4、3、2、1,数到0时点击了“发送”,希望也能尽早看到并回复我。

  多希望她就可以一直这样陪伴我们班走完这三年,事事能顺人心意又何尝不好呢?可老天就偏偏不会顺你意。

  初一暑假后就得得知她被调动别的学校当副校长了。知道她被调走的消息后,我也曾有过想给政府写信请求把她调回来的念头,但没有,也许她能在别的地方发挥更大的作用吧,她虽不能一直和我在一起,但她来过,她存在于我的记忆深处。

  第五篇:她是一个性格坚强的人(写人/800字)

  她的名字叫沈xx。初闻这个名字的人定会笑出声来。还记得看到她的时候,黑黑瘦瘦的,扎着麻花辫,衣服上大大小小的补丁。她胆怯地张口:“俺是从农村来的”还没等她话说完,光是一个“俺”字就让全班的人笑得直不起腰。也许是认定了沈xx好欺负,也许只有欺负她才能让那些出生平凡的孩子找到一点优越感。

  男生女生看见她都难免要去捉弄她。还记得因为沈xx的出现,班上有了一首传唱度特别高的歌,是任贤齐的《春天里花会开》。也不记得是谁先对沈春花唱的这首歌。“春天里花会开,鸟儿自由自在~”,“哎呦,名字都被唱进歌里喽!”

  渐渐地,不仅是本班的,就连其他班的学生从我们班走过的时候,都会对着沈xx指手画脚。“你看你看,她就是沈春花呀。”“真是土的要命呢。”每当这时,我都会特意地掉过头去看沈xx的表情。她从没哭过,也从没笑过。

  有一天中午,我刚进教室,就看见十几个人围在沈xx的桌边。隔老远就听见了班长的尖嗓门儿:“这点儿钱你都交不起啊?没想到你家那么穷。”“我交了。”因为她的身边有一群人围着,我没能看见她的表情,猜想她哭了。我走到班长的桌边,看见一个红色的劣质塑料袋掉在地上。塑料袋的表面还有一张纸条粘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沈xx”三个字。我抓着塑料袋走到班长跟前。“在你位置那儿看到的。”班长接过塑料袋无趣地走了。我不清楚班长是故意整沈xx,还是真的不小心把塑料袋弄掉了。总之那天,我看见沈xx低着头颤抖。我递了一张纸巾给她,她没有接住,抬起头对我笑,“俺没事。”

  那一刻,我真地觉得,春天到了,花全都开了。

  后来沈xx告诉我,她的爸爸帮别人种地,拿的钱很少,妈妈在县里的工厂做清洁,收入也是微乎其微。爸爸妈妈供她到城里上学,求了很多人才找到一家肯让她寄居。她的妈妈回去之前告诉她,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坚强,要努力学习,不能给乡里的孩子丢脸。

  再后来,沈xx转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有人说她回乡里上学去了,也有人说她辍学帮爸爸种田去了。我什么也没问。有人问我,沈xx没有跟我道别我生不生气呢。我没有回答,因为我想到了她跟我讲她的身世时,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所以我不怪她。

  一直到现在,我都还珍藏着她那春天里盛开的花朵般的笑。

  第六篇:她很重要(写人/800字)

  有一个人,与我而言,如此重要。她很漂亮,有一双大眼睛,长卷头发,但在我心里,十分重要。

  初见,是在2013-2014年度中考的考场上,她身着白T-shirt,牛仔裤,美丽的长发,给我留下很深印象,我便期待着,期待着他哪日能教我,哪日能再次相见。

  也许是由于归心似箭,加上毕业的伤感,将这个萍水相逢的却很喜欢的老师深埋心底,藏在心灵深处,成了待唤醒的睡美人

  第二次相见,便在高一五班,她教数学,第一天,由于有些不适应且她说话声音太小,并没引起我的注意,但我被她漂亮的外貌折服了,记忆在悄悄唤醒中

  第三日,她再次穿上那白T-shirt,牛仔裤,我的心灵在颤动,总是想起什么,可到一半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依旧与心灵作斗争,因为我十分喜欢她,所以天天泡在数学组办公室问题,我去的时候还十分忐忑,但刚开始她就问起我的名字,我回答后,她说了一句话,解开了我心底那个谜团:“我还给你监考着呢!”哇塞,原来如此,我想起来了就是他,我期待教我的那个人,那个重要的人。

  自那时,我觉得她十分重要,我认真的上着她每一堂课,听着她说的每一句话,记得她每一个卖萌的动作,并痴迷陶醉于数学上。。

  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时光飞逝,那13天很快就溜走,但我最终留下了一张写着mydearteacherisMissZhang的英语作文和各种被我乱画成“小秀莲”“张秀莲”“秀莲老师”等一系列字样的导学案,验算纸和与我共患难的“墙兄弟”

  我知道迟早要分班的,但我留恋那高一5班,更留恋她的课,她的动作,她的声音我一咬牙将那还算拿得出手的英文日记给了她,留做纪念,不知她是否保留。

  第三次相见,就是分班以后,我看见她在3班登记,而我在2班报名,心里苦苦的?咸咸的?哎不知是什么的滋味,萦绕心头,有如万劫不复,心痛成病。

  在军训的日子里,幸亏我的每次回头都能定格在她的身上,每个记忆都有她的身影,让我心不是很难受,但它一直在流浪,寻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她与我交谈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唯恐忘记,所以每天回忆,每天泪流满面,经受心灵的历练

  她的好,他给我的温暖,给我的一切都成了可收藏的无价之宝,谁也不明白他于我心中,有多重要!

  第七篇:她扣动我的心弦(写人/800字)

  记忆中,她最爱唱送别,她好像很喜欢轻轻地从嘴间吐出几个清晰地字,虽说喜欢,但她也只会开头那几句相对出名的就像“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我们经常在春天,秋天到乡野去,春天呢我们就躺在刚刚长出的嫩芽上,有时也肯因为昨夜的一场春雨,给予了嫩草新鲜的乳汁,秋天就躺在枫树下,刚刚落下的枫叶红得似火,一脚踩上去就会有一声吧的脆响那时的我们不知少年愁多少,不知少年的宿命是什么,就喜欢躺在草地上,两个女孩在草地上格外的刺眼,又让人心底十分的温暖,她轻吟浅唱两句歌词就似乎有着极大的魔力,,我想这几句话就是长亭古道送别故人,青草碧绿仿佛能够延伸至天际晚风吹拂着柳枝轻动,斜阳依依,山水叠嶂生命中些知己朋友啊,早已经天涯海角,万水千山,能留在身边的能有几人呢?人生总是欢聚的时候少,离别的时候多,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事情情问朋友这一去又是多少年月,能够回来的时候,就请不要流连

  我终于考上了我梦寐以求的艺校,但也就是说我必须要和我的家人,朋友分别了,还有她我的老师,我的亲人,我,最好的朋友,她也考上了梦寐以求的体育中学,恰好在一个城市,但是,没有几天学院录取通知书上写着本市,我们抱在一起哭了

  往事的一幕幕浮上脑海

  她和我在草地上唱歌

  她教我吟诗作画,带我弹琴,跳舞

  受伤时立马为我包扎

  分别那日到车站了,我依然大大咧咧、有说有笑,她忽然就不笑了,楚楚动人,眼睛也潮湿了,似有满腹心事。汽车走了好远,那张生动多情的脸蛋还贴在玻璃上,让我顿然涌起一份被人爱的感觉,耳畔泠泠然响起那支优美的送别的旋律

  我渐渐的开始笑不住了,回头时,她却早已不见,而那首送别,也成为我心底里美好的回忆,就像大海,海岸上总有很多贝克,就算海水将她冲走,但还有好多贝克在海岸上

  而她总会在我需要时给予我最好的帮助,就像我是小提琴,她是琴弦,少了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拉好一首歌,就像歌手很难找到一个适合于自己的的麦克风,即使送别,我们也不说再见,再见,亦是再会相见,我期待与你相见的一天,一位送别里,那位白衣飘飞的纤瘦女子与柳树下那位吹着笛子的男孩总会相见,送别送别,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里路今宵别梦寒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我们不如梦里相见

  第八篇:她让我懂得坚强(写人/800字)

  她并不算美丽,却足以动人。初见到她,我就被她独特的气质所吸引。开学那天她刚好坐在我身边,穿着浅蓝色的长裙,身高大约一米六八,很瘦,肤色白皙,五官素淡,不施粉黛,或许算不上多么漂亮,但是眉眼间的柔弱与安静、举手投足间古典含蓄的美感,都让我对她印象深刻。她叫晓颜,是我的初中同班同学。柔弱的她,却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强。

  初一开学后,军训开始了。夏末是高温天气最后的疯狂,骄阳似火,炙烤着我们。一番简短的讲话后,各班新生都在操场上开始了训练。天气炎热,训练强度又高,我心中暗自叫苦,甚至怨恨学校为什么要安排这样的活动。

  晓颜就站在我旁边不远处,穿着学校要求的白衣黑裤,比起长裙更显得她单薄瘦弱,细长的腿仿佛比我的手臂粗不了多少。

  不知站了多久军姿,终于等到了短暂的原地休息。我看向晓颜,只见她蹲在地上,面色苍白,脸上一层细密的汗珠,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我很想过去问问她没事吧,教官却不允许离开自己位置,只能作罢。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她抬起头,勉强对我牵动了一下嘴角,看起来十分疲惫。

  休息结束后是跑步,看着偌大的操场,我只期盼此刻能够暴雨倾盆,这样就不用辛苦训练了,但刺眼的阳光告诉我这只是奢望。

  跑了大半圈,队伍中一阵骚动。我循声看去,一个瘦弱的女生跪倒在地上,上身前倾地捂着腹部,后背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是晓颜,只见她低着头,眉头紧锁,两只手使劲按着肚子,看得出她一定是肚子疼得厉害。我赶快过去问她怎么样,几个同学围了过来,教官和班任也来询问情况,晓颜疼得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脸色煞白。班任问她是不是肚子疼,她点点头,眼泪都掉了下来。教官让她去旁边休息,可是她疼得站都站不起来,他只好让班任和另一个老师把她架到医务室,命令我们继续训练。

  那天晓颜没有回来,听说是去了医院打针。那之后我以为晓颜会请假,却没想到每天的训练她都坚持参加,即使身体不舒服也只是短暂休息一下,在旁边坐一段时间就会回到队伍当中。我想起开学报到那天无意中在他她包里看到的大大小小的药瓶,想起她的坚持,明明身体不好的她却咬牙度过这段艰难的时光,想到自己偷懒的想法,不禁自惭形秽。

  从此之后我便明白,坚强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行动。

  第九篇:她翩翩起舞(写人/800字)

  她是大家公认的民国第一美女,她的美绝不仅仅停留在胭脂俗粉上,她的谈吐,为人处世的方式,在当时,一颦一笑都如同模板一样在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代被当时的女子们效仿,她就是电影皇后,胡蝶。

  她见证了电影从无声到有声的过渡,卓尔不群,天资聪慧,她是天一公司的当家花旦,也成为了中华电影学校第一期学生。在电影学校上学的时候,活泼的胡蝶曾经和同学一块出门坐车,半路上她们两个学生让司机做在车后面,同时还付双倍价钱让司机指导她们开车。司机当然乐不思蜀,就这样,胡蝶开始学会了开车。当时的她果真是聪慧,处处散发着新时代女性的魅力。

  胡蝶的原声家庭学习气氛很好,全家人对她的培养煞费苦心。她既会说广东话,上海话,又能讲一口流利的“京片子”。与阮玲玉妥协的性格不同,胡蝶对人对事都有自己的方式,这个充满灵气的女子在发挥自己才华的同时,也展现了自己的人格魅力。

  1941年冬天,日军占领了香港,由于明星影片公司在上海已经毁于战火,所以胡蝶在当时已经同家人居住在了香港。日军报道部艺能班长和久田幸两次闯进胡蝶家,动员她与日军合作拍一部《胡蝶游东京》,宣传所谓的“中日亲善”,但胡蝶绝不会和日寇同流合污,她假装自己已经怀孕,与家人连夜逃回大陆。回到大陆后,胡蝶还登台义演,积极宣传抗日。

  胡蝶第一次担任电影《秋扇怨》女主角的时候,与饰演男主角的林雪怀演一对恋人,两人因戏结缘。像所有初恋中的女孩那样,她全身心的投入到这场刻骨铭心的恋情中。即使后来胡蝶的演出越来越多,忙碌的电影拍摄使她与恋人聚多离少。可他们还是义无反顾的订了婚。或许是对于胡蝶的逐渐走红,林雪怀心里感到不平衡,或许是下海经商对自己打击太大,林雪怀放肆地花着胡蝶辛苦挣开的钱,成了一个浪荡公子。胡蝶多次挽回无果,便当机立断,解除婚约。未此,不惜陷入长达一年的官司。好在胡蝶性格坚韧,看事通透,没有被流言蜚语击倒。后来遇上了成熟稳重的潘有声,两人经过长达六年的恋爱后终于在上海的一间教堂结了婚。她果真普通一只蝴蝶,在以后的日子里翩翩起舞。

  当年胡蝶拍摄的黑白电影如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一个端庄大气的胡蝶。即使时代变了,对艺术的追求仍然崇高且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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